图书借阅制度

2023-04-18 作者:图书馆 来源:图书馆 审核:

1、外借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2、学生外借:学生外借图书资料,每人借书数量为5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1次,续借借期为30天。逾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罚款0.1元。

3、教职员工外借:教职员工外借图书资料,每人借书数量为5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1次,续借借期为30天,逾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罚款0.1元处。

4、续借:到图书馆服务前台办理续借手续。

5、借阅办法:

(1)读者凭一卡通在服务前台办理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代借图书。

(2)借书时,读者须当面检查图书有无圈点、批注、涂改、污损、拆散、撕毁、剪裁等现象。如有上述情况,须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

(3)非本馆读者借用书刊,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经图书馆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并收取一定的押金。

(4)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本馆有权通知调回借出图书。学生因毕业或休学、退学办理离校手续,教职工因退休、辞职等办理离职手续均必须事先还清所借书籍。否则图书馆将拒绝在毕业、离职手续上签章。

(5)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凡损坏、遗失图书,按《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