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2023-06-05 作者: 来源: 审核: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01?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02?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自评表

因我校为新建院校2021-2022学年学生人数少,二级学院未设置学生会组织。

 

 

 

 

03?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二条 本会名称为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英文全称为ZiGong College Student Union,英文缩写为ZGCSU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

(一)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本会会员生活。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共自贡职业技术学院总支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共青团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具有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是本会会员。

第五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晓本会事务;

(二)监督本会工作;

(三)在本会注册成立专科生社团;

(四)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章

第八条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学生委员会。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由二级学院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依照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年。

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由学生委员会召集。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本章程;

(二)制定、修改和废除学生会的基本规章;

(三)选举和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

(四)改变和撤销学生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决定;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六)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向学校提交提案。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或一个以上代表团联名提出议案,可以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审议。

五分之一以上代表可以联名向学生委员会要求临时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以下义务:

(一)主动了解本单位学生意见,并据此提交提案;

(二)参与学生委员会组织的调研、协商等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受推选单位监督,推选单位有权在学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更换或罢免代表。

第十五条 学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学生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学生委员会为止。

学生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学生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学生会执行委员会的职务。

第十七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但不可逾越条款设置的初衷;

(二)修改学生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规章,但不得同该规章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选举和罢免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和罢免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

(六)撤销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同本章程或其他学生委员会规章相抵触的决定;

(七)制定和修改《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组织条例》;

(八)批准本会的预算和决算;

(九)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主持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十)设置、撤销专门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小组;

(十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提名,决定学生会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调解和仲裁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之间的纠纷;

(十三)代表本会会员向学校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 学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领导学生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主任委员有权召集学生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能主持会议时,会议应立即选举一名临时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主任委员离职或无法行使职权时,学生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选举新的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会议。

第四章

第十九条 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是执行委员会的领导机构,由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及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根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提名,决定主席人选。

执行委员会主席是本会主席,对外代表本会。

主席召集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会议、部长会议和全体干事会议。

第二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领导执行委员会工作;

(二)决定执行委员会下设部门的设置,选拔并聘任执行委员会各部负责人;

(三)向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提交议案;

(四)编制和执行本会的预算和决算,向学生委员会报告;

(五)管理本会对外关系,并向学生委员会报告;

(六)管理和监督在本会注册的专科生社团;

(七)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执行委员会下设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部长经公开选拔产生,在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执行委员会各部部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学期。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院系学生会是院系在籍专科学生的群众团体,本会向其提供建议。

第二十五条 本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建议。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本会向在本会注册的专科生社团提供服务、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在本会注册的专科生社团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人事、财务、活动等方面的自主权利;

(二)向学校申请资金和场地;

(三)参与学校社团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四)向本会提供的社团服务提出建议;

(五)本条上述各款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正当程序获得救济。

第二十八条 在本会注册的本专科生社团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校声誉,接受学校的指导;

(二)遵循民主、透明的原则进行运作;

(三)就资金、活动、校外关系等事项向本会报备;

(四)每学期向本会注册,接受本会的管理和监督;

(五)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未履行义务的,本会可以限制其活动、暂停学校资助,或予以注销。

第七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九条 学生委员会制定《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议事规则》为其议事规则。

第三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所做决议、罢免案二分之一多数通过后生效,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所指表决的有效票数为赞成票和反对票的总和。弃权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不少于”包含本数。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和生效

第三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修改本章程。

学生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代表大会提交修正案,在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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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05?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06?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能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选举的基本程序为:以各班级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酝酿并提名推荐。

三、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代表名额多于应选代表额20%的规定候选代表数。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提交学院学生大会充分酝酿,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当选后的学生代表名单经学院审核,报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四、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大会提交申请材料。

五、大会指导老师审核报名人资格,审查无误后,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候选人,形成《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七、经审议通过的主席团建议候选人成为正式候选人。

 

 

07?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自贡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如下:

一、主席团成员由学生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二、有选举权的学生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三、自贡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四、参会人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六、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根据需要,选举设2名监票人、4名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主持人提请大会通过。

投票按监票人、计票人、大会主持人和其他有选举权的学生的顺序进行。

八、大会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按候选人的姓氏笔画顺序向大会报告所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向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学生全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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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629

地点:立志楼32053206

代表数量:65

主要议程:

一、预备会议

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三、开幕式及第一次全体会议

四、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五、各班级会议

六、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七、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选举

八、闭幕式

九、第一届学生会第一次全委会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www.zgzyjsxy.com/gljg/xsc/zxdt-View-330-7488.html

 

 

现场

 

 

 

09?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无。因我校是新建院校,学生人数少,仅七十余人,故开展学生全员大会,未开展学生代表大会,故无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0?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无。因学生会成立于20226月在建设中,尚未展开述职评议。

 

 

11?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四川省学联邮箱sichuanxuelian@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