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两优一先”和“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16:16:46 作者: 来源:党群工作部 审核:
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学团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用实干担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奋力推进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及市委教体工委“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工作要求,拟评选表扬一批自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和“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扬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
(五)以精神激励为主。
二、评选表扬的对象
(一)优秀共产党员。在党组织关系已转入我院的中共党员中评选。原则上评选基层一线的教职工、学生。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院各级党组织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推选,处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学院党支部中评选。
(四)“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在学院党外优秀干部、教职工、学生中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近两年已被表扬为学院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本次原则上不再纳入表扬推荐范围。
三、评选表扬的名额
全校共设表扬名额12个。其中,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党支部1个、“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4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评选的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教育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好运用好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战斗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四)“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被推荐的教职工工作踏实肯干,在教学、管理、训练等方面有一定成绩,在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群众广泛赞誉。被推荐的学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专业技能强,乐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师生好评。
五、评选表扬主要程序
此次评选对象的推荐,由各党支部按推荐要求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评选程序如下:
(一)层层推荐。各党支部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原则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员(支部)自荐、党支部大会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推荐到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定。
“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通过党支部委员会推荐、党支部大会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决定后推荐到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审定。
(二)从严考察。各党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征求纪学院纪委、党群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公示上报。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后,通过公开栏、电子网络等途径,对推荐对象公示3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对没有举报反映或经组织调查核实不影响表扬的,将推荐材料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审核决定。学院党委对建议表扬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五)召开大会。学院党委召开全院2023年“七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把关。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严禁暗箱操作,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抓好学习宣传。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评选工作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注重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评选表扬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校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材料报送。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附的填表说明和有关要求,分类及时反馈以下材料:
1.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考察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附件3)、先进基层党组织(附件4)、“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附件5);
3.推荐对象信息登记表(附件6)、结构统计表(附件7);
请于2023年6月8日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报至学院党群工作部,联系人:陈小红,联系电话:18113820583,邮箱zgzyjsxyxcb@126.com。
附件:1.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表扬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同心奋进跟党走”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6.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表扬推荐对象信息登记表
7.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表扬推荐对象结构统计表
中共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