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4-29 发布者:[四川省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创业服务网] 阅读量:130
川教函〔2020〕8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 2020 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尤其是在今年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意义更加深远。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学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负责、院系上下联动、师生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地。各高校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我厅前期工作部署,在进一步提升网上就业服务能力和就业工作服务水平的同时,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本科高校对口“专升本”的高职院校和专业维持去年不变,原则上不作调整,鼓励和支持本科高校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扎实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较上年有大幅增长。今年,我省将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规模,各高校要精准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拓宽就业渠道。各地要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同时,通过挖潜创新、统筹调剂等多种方式加强编制配备,招聘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当地组织、人社、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施展才华,帮助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我厅将适时对各高校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和相关政策倾斜支持,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督促整改,对任何形式的就业率作假行为“零容忍”,并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高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意见,请及时报我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