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2022年04月22日 08:24:44 作者: 来源:自贡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审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性质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

二、学时学分

“形势与政策”教学贯穿于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其中安排本科7个学期、专科5个学期教学。本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2学分;专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1学分。

三、教学内容

“形势与政策”的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每学期印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确定。同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教学内容,及时回应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

四、教学组织与实施

“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整体课程建设规划。将“形势与政策”课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体系,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负责课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务处、学生处、各系共同参与。

五、课程师资

坚持高标准,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等择优遴选“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师资队伍,由专职和兼职教师组成,以兼职教师为主。

担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教师,在每学期开课前必须参加该课程的集体备课和业务培训。新上岗教师须通过试讲才能正式担任课程主讲人。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成绩考核以提交专题论文、调研报告为主,重点考核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掌握水平,考核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了解情况。

“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按照学期进行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课程成绩的评定以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确定。各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一次计入成绩册。

缺课学生要及时补课,学期成绩不及格可以补考,本科第8学期、专科第6学期可以重修,其它学期不安排重修。课程总成绩不合格,以学期成绩不合格次数计重修次数,以学期安排重修。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021年5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