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一、党群工作部机构设置

二、党群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群工作部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党建、宣传、统战、纪检、党校(江姐学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工作。

(一)党建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总支的决议。

2.负责学院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评优评先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请示、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的起草、发文和归档工作。

4.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总支各种会议、培训和重要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会务工作。

5.负责学院党总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刊和工会刊物的订购、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党总支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

(二)宣传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内部宣传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对各部门进行优评先。

2.负责学院主页的策划、摄影摄像、视频和图片编辑、稿件撰写、审核与发布。

3.负责学院官微、抖音、视频号等宣传媒体的运维以及对学院外形象宣传推广、媒体报道。

4.负责各二级学院新闻网络中心的组建、培训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统战职责

1.负责宣传统战理论研究调研和宣传工作、扩大统一战线影响。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检查并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

3.负责全院统战对象信息统计和管理,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与统战成员的沟通,为他们创造交流平台,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调动他们积极参与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

5.协助统一战线成员搞好自身队伍建设,抓好学院党外后备干部筹备。

(四)工会职责

1.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负责制定并落实工会工作计划,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各项有益的教育、文娱、体育等活动。

3.组织开展党员及教职工节假日慰问活动,做好教职工困难帮扶、住院探望和丧事慰问等工作。

4.落实教职工体检等生活福利待遇。

(五)纪检职责

1.负责检查各党支部、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3.受理学院党员的控告、举报、申诉和党内的来信来访,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全院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5.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6.完成上级纪委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校(江姐学院)职责

1.根据学院党总支要求,制定党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2.承担全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思想政治理论与业务培训任务。

3.负责党校各类培训班、培训方案与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组织教学培训、聘请教师、选定教材、落实培训场地、学员管理、考试考核工作。

5.组织党校教员对党课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进行研讨,对党校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

6.负责党校资料准备和发放,做好各党校各种文件、培训资料的归档工作。

7.负责党校对外联系及信息交流工作。

(七)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女教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合法权益。

3.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文艺和体育活动,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4.负责了解女教职工工作、婚姻、恋爱、家庭情况,听取女教职工对学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女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5.负责组织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积极发现、培养女干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女干部,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