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工作内容紧紧围绕校训“笃志、善学、德厚、艺高”,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表彰奖励与处分。
(五)负责学生成长发展服务工作。
(六)负责学生心理普查及咨询服务工作。
(七)负责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