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贡职业技术学院积分入团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年10月17日 14:34:02 作者: 来源: 审核: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严格规范团员发展程序,严 把团员入口关,提升团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新时代共青 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自 贡职业技术学院积分入团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积分入团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推优入团工作,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程 序,切实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持续增强团员意识,提升团员队伍 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新时代全面从严治 团实施纲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新时 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有关规定,结合自贡职业技术 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自贡职业技术学院未入团学生。 第三条 积分入团基本内涵如下:积分入团旨在引导入团申 请人对标团员发展基本要求,通过日常自身努力获取相应积分。 所获得的积分作为学院团总支确定入团发展对象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积分入团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坚持政治导向, 优化入团标准。以向往共青团为内驱动力,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 首位,优化细化入团标准,将宏观抽象的入团标准细化为可操作、 可衡量的具体标准,打破入团无标准可循和“唯成绩入团”模 式,推动学生学有标尺、行有所依、评有所据。引导未入团学生 主动参加团前教育和各项活动,自觉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积极向团组织靠拢。(二)坚持从严治团,全面提升团员质量。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通过量化标准、积分累积等方式,在科 学评价和民主评议基础上,严格团员发展标准、规范团员发展程序,让团员发展流程更加有形,进一步增强团员发展工作的严肃 性,推动入团规范化和制度化,从源头上保证团员发展质量,切 实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三)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团队组织衔 接。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将争取入团的主动权交给全体未入团 学生,引导青年确立正确成长目标,不断提升接受团前教育、积 极向团组织靠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团组织育人功能, 建立健全团队衔接的政治吸纳机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评价体 系和个人成长记录,激发学生对团组织的向往,增强团支部组织 力、影响力,带动学院团组织工作全面活跃
第二章 积分入团
第五条 积分入团从入学开始实施,面向二级学院各年级非 团员学生。学院团总支引导入团申请人对照积分标准积极提升德 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加强校内外实践锻炼,主动参加团支部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自觉接受团前教育,争取更高积分,积极向团组 织靠拢。 第六条 积分的分层分类及设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 代广大共青团员要做“五个模范”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突出实践能力,结合高职学生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积分入团由基础要求模块和加分模块两部分 组成。其中,基础要求模块为定性模块,由 “理想远大、信念 坚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 两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设若 干要点,项目评价为“合格” 和“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加分模块由 “刻苦学习、锐意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荣誉成果”“岗位服务”“宿舍综合治理” 五个积分项目组 成,每个积分项目设若干积分要点。 第七条 积分认定(一)自评申报。由入团申请人本人对照 积分要点逐项填报个人表现或相关佐证材料,辅导员(班主任) 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对。(二)他人评价。由辅导员(班主任)、 团支部委员、同学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学生自评申报内容采 取“盲评”方式进行评价打分,使积分过程更加民主、科学、公 正。(三)组织认定。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召开团支部 会议对开展自评申报学生的积分进行认定,报学院团总支备案排 名。 第八条 实施步骤(一)组织学习。由学院团总支组织非团 员学生集体学习积分要点和积分细则,明确目标导向,引导非团 员学生积极向团组织靠拢。(二)申请入团。入团申请人应当向 所在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 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三)确定积分。 按照第七条积分认定有关流程,确定入团申请人积分。(四)确 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按照当年分配的入团积极分子名额和入 团申请人积分排名高低,经充分酝酿,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并报校团委备案。(五)培养联系。所在团组织指定两名团员作 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 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落实好培养联系工作,强化入团积极分 子对团员基本义务、团的组织制度、团的纪律等内容的理解与认 识。(六)培养教育。学院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学院团总支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不少于 8 学 时的团课教育,通过考核后取得结业证书。(七)召开支部大会。 学院团总支依照校团委分配发展团员名额,按照入团积分排名确 定入团发展对象候选人。入团发展对象候选人所在团支部召开支 部大会进行表决。 5.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名单,应在团支部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八)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公示期满无 异议,上报学院团总支审核、校团委备案,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 (九)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学院团总支对发展对象基本条件、培 养考察情况、“积分入团” 综合评价情况等进行预审,并将预 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预审结果书面 报告校团委,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并组织填写标注发展团 员编号的《入团志愿书》,指定两名入团介绍人(应为同一支部 团员),指导发展对象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团支部依照《中 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履行接收新团员、开展入 团仪式等程序,并指导新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共青团自贡职业技术 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