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学生社团年度考核(年审}办法

2024年12月30日 14:53:58 作者: 来源: 审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 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依据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考核(年审)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团委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依据《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考核(年审)办法。

第二条  经校团委核准登记、注册的社团,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年度考核制度。

第三条  社团年度考核定于每年6月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时间,但必须于注册前完成。

第四条  学生社团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社团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学生社团、各社团挂靠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自查和内部审查工作,切实增强社团工作实效,提升社团工作水平。

第一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社团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

(一)组织建设、换届管理及社团成员情况(成员学期的再注册);

(二)指导教师聘任及工作指导情况;

(三)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变更及注销管理;

(四)学生社团活动申报及执行(含财务管理与报账)情况;

(五)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含工作状况介绍和本年度成绩单)

(六)学生社团档案建设情况(含计划、总结、配图);

(七)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情况。

(八)学生社团提供活动宣传情况(图片或视频+文章)

第六条  学生社团在接受考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 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登记表》(附件2

(二)《学生社团活动宣传证明》(附件3

第七条  社团年度考核相关工作程序:

(一)学生社团管理部办公室拟定年度考核公告或通知,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审查签字后,报送学生社团管理部学生社团工作群;

(二)由学生社团管理部依据各社团提交材料、日常工作表现及各二级部门评分进行考核评分,给出考核成绩和建议。

(三)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依据学生联络社团管理部二级部门给出的考核成绩和建议,再依据各社团提交年审材料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分,并给出考核意见。

(四)由学生社团管理部办公室依据上述三个成绩按权重进行汇总赋分,做出考核结论。

第二章  年度考核结果的分析和处理

第八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社团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撤销;

第九条  学生社团不按要求接受年度考核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警告或撤销处理;

第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应用于《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星级认定》。

第三章  年度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  由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所在学院所有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审核、签字、提交(详见第六条);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管理部则根据各学生社团提交的社团年审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自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评细则》(附件1);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85分)即五星级社团;良好(<85分,≧70分)四星级社团;合格(<70分,≧60分)三星级社团;不合格(<60分)。

第四章  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五条 五星级社团:按照15%的名额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会员;活动经费在原定基础上上浮30%拨付;每年纳新指标上限为150人;指导教师优先参评“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第十六条 四星级社团:按照10%的名额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会员;活动经费在原定基础上上浮10%拨付;每年纳新指标上限为100人;

第十七条 三星级社团:按照5%的名额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会员;活动经费按原定标准拨付;每年纳新指标上限为50人;

第十八条  年审不合格的社团由学校团委会同业务指导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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